华为起诉三星 递交第二份诉状 其实也没啥可激动的
路透社最新报道,作为指控竞争对手三星电子侵犯其专利诉讼的一部分,华为公司于6月份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这也是华为在中国第二家法院对三星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王志伟(Wang Zhiwei,音译)证实了这一消息,但没有进一步透露相关侵权诉讼细节。
今年5月,华为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市场对三星专利侵权提出诉讼并寻求赔偿。华为指控三星未经授权,擅自在其智能手机的4G移动通信以及操作系统和用户界面软件上使用了华为的技术。
华为发言人周四表示,6月份该公司曾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三星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华为针对三星的另一起侵权诉讼在深圳法院进行。
很多人在得到这一消息后都表示出了振奋的情绪,他们认为这是中国科技站起来的标志,而笔者更多的认为这只是再正常不过的官司罢了,在国际市场中,每年因为这种专利侵权而导致的官司数不胜数。在现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侵权方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自己“侵权”了,因为在产品 研发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就是某家企业先想到先使用了去申请了专利,而当后来者也来使用这种解决方案时就被告知专利侵权了。
针对这种一不小心就侵权的事故,法律上其实早有考虑到,“交叉专利”就是为这种事件而设计的,侵权与被侵权双方交换专利使用,使得双方企业受益在国际市场上司空见惯,而此次在国内方面,华为起诉三星能引起如此大的舆论效应,笔者认为,这恰恰只能说明中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还任重而道远。
而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发展,中国企业发起和受到的专利大战想必将越来越多,类似于这华为起诉三星侵权的案件将越来越平常,而等到什么时候舆论不再对“华为们”起诉“三星们”而惊叹之日,那才是中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壮哉之时。